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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 新法令 – 房产税高估可申诉

 【侨报记者郭骋新泽西报道】新州议会月25日通过一项“房产税纳税人权利法案(Property Taxpayer Bill of Rights)”,该法案要求税务部门向每个房产税纳税人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解释房产税评估的过程,如果纳税人认为评估太高,则有权利提出上诉。

据101.5新闻台报道,该法案保障了房产税纳税人以下这些权利:了解房产评估程序和新州宪法关于不动产评估要求;了解房产评估计算方式;有关如何对财产评估提出上诉的详细信息;以及有权查看市政府任何其他房产的房产评估。新法规定,每个郡的税务部门网站和所有拥有自己网页的新泽西市政府都需要发布这一权利法案。

新州是全美房产税最高的州对华裔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如何解读这一新法案的出台,记者采访了新州知名地产经纪陆女士。陆女士表示纳税人一直都有向政府要求房产税重新评估的权利,可能有些人之前不了解这项权利,这一法案的出台有助于增加政府信息的透明性,达到纳税人和政府良好沟通的目的。

此外,陆女士表示,如果纳税人有意请求政府重新评估房产税,需要提供证据和理由。陆女士表示:“新泽西地产业在2005-2006年间买卖价格很高,可能当时卖100万美元的房子,现在只卖50万了。政府可能还没有更新这个数据,那么花了50万买这个房子的业主就可以提供证据,要求根据现在的价格重新评估房产税。”她还指出,一定要在公开市场买卖才能作为重新评估证据,而通过银行拍卖或者其他特殊手续购得房产牵涉到其他方面,不能用作重新评估的依据。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华裔居民在这项新法案出台前就已经有过对房产税评估上诉的经历。居住在北爱迪生市(North Edison)的王太太去年在当地买了一座价值约60万美元的房子,政府评估的房产税为1.7万美元。她认为这个价格太高,就去申请重新评估,降低税率。前后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最后减免了不到1000美元的房产税。

生活在麦塔市(Metuchen)的李太太运气就没这么好了,她在当地购买的一幢价值约45万美元的房子,政府评估该房产的房产税为1.4万美元。李太太认为这个税金价格对比周围的房产来说太高了,就去政府申诉要求降低税金。李太太前后花费了半年多时间,但政府以“政府评估符合条件”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

本文由【大纽约生活网 GNYLife.com】整理编辑,原文转自纽约侨报,若有侵权敬请联系我们;图片取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

海外新闻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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