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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泽西华人13年拿不到绿卡,只因卖过假货?案件震动全美移民圈

一条“仿冒短裤”,让一名华人绿卡持有者,打了整整13年官司,甚至一路打进了美国最高法院。而这场官司的结果,可能影响全美上千万绿卡持有者。一条短裤引发的“绿卡危机”故事的主人公叫刘慕才(Muk Choi Lau,音译),是一名中国籍公民。他多次以非移民身份赴美后,于2007年9月成功获得美国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绿卡。

这本是无数移民梦寐以求的稳定起点。然而,2012年5月,刘慕才在新泽西州因涉嫌销售价值近30万美元的仿冒Coogi品牌短裤,被控三级商标假冒罪。需要说明的是,这项罪名在美国法律体系中属于轻罪(misdemeanor)。最终,刘慕才被判处两年缓刑,既没有入狱服刑,也无暴力或重罪记录。按照《移民与国籍法》的规定,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实际被判刑一年以上,才会被吊销绿卡。从理论上讲,刘慕才的两年缓刑并不触发这一条款。

而事实上,问题出在了另一个环节!判决前离境,回来时“身份变了”

就在等待判决期间,刘慕才做了一件让他后悔十多年的决定:他离开美国,回中国探亲去了。

2012年6月,当他从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JFK)准备返回美国时,边境官员发现他身上还有一桩未决的刑事指控。

于是,官员没有允许他以绿卡持有者的身份正常入境,而是仅批准了临时“假释入境”(parole)。这两种入境方式在法律上有着天壤之别。如果是以绿卡正常入境,法律上视为“已经入境”,享有永久居民的各项权利。

而假释入境则完全不同——它只是临时允许进入,法律上仍将被视为“处于边境、正在申请入境”的状态。

换句话说,他在美国法律眼中的身份,从“主人”变成了“客人”。一年后,2013年6月,刘慕才对假冒指控认罪,被判处两年缓刑。但问题在于,此时他的法律身份已经是“假释入境人员”,而非绿卡持有者。2014年3月,国土安全部(DHS)正式启动递解程序,理由不是“他违反了绿卡条款”,而是他当初就不该被允许入境。

从移民法庭一路打到最高法院

这场官司,一打就是十多年。

2018年,移民法官下令驱逐刘慕才。2021年,移民上诉委员会(BIA)维持了原判。直到2025年3月,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驱逐令,认定边境官员当时仅凭“未定罪的指控”就剥夺其正常入境权利,缺乏“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

案件随后被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

2025年4月22日,最高法院举行了口头辩论。九位大法官围绕一个核心问题展开了激烈交锋:边境移民官员在拒绝绿卡持有者正常入境时,到底需要满足怎样的证据标准?

法庭上的激烈辩论现场

代表政府的司法部助理总检察长索潘·乔希(Sopan Joshi)在庭上表示,边境官员对“例外情形”的初步认定不应接受司法审查。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12(a)条规定,如果绿卡持有人涉嫌道德败坏罪、毒品犯罪等罪名,边境移民官拥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禁止其以绿卡身份入境,转而批准临时假释。乔希甚至直言,以绿卡身份入境与假释入境,在法律上并无实质区别。

代表刘慕才的律师谢伊·德沃雷茨基(Shay Dvoretzky)则强烈反驳。他认为,法律要求拒绝合法永久居民正常入境,必须有“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而非事后补票。德沃雷茨基强调,政府绝不能采取“先上车后补票”的做法——先将人假释入境,然后再去判定此人是否具备假释资格。

辩论现场气氛紧张。由前总统拜登提名的自由派大法官凯坦吉·布朗·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提出了一个尖锐的假设:如果某届强烈反移民倾向的政府上台,利用这一权力大范围拒绝绿卡持有者重新入境,法院该如何应对?

保守派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对此表达了明显不满。他反问道:法院难道必须基于这种“阴谋论”式的极端假设来作出裁决吗?

乔希在回应时语气更为直接。他表示,此类假设“严重脱离现实”。若要大规模恶意剥夺合法身份,国土安全部内部“恐怕得充斥着一群怪物和蠢货”,法院不应基于“整个行政部门都在恶意行事”的前提来解读法律。

此案影响千万绿卡持有者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两个截然对立的立场。

政府一方认为,边境官员只需要“怀疑”有犯罪记录,就可以拒绝绿卡正常入境,且该决定不应受司法审查。而刘慕才一方则坚持,必须有“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才能剥夺绿卡持有者的正常入境权利,不能仅凭未定罪的指控。

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支持刘慕才的判决中写道:《移民与国籍法》并未规定,仅因一个人“被指控犯罪”或“被认为犯罪”,就可以将其视为入境申请人。

但其他联邦巡回法院对此持有不同意见。正因这种法律层面的分歧,最高法院才同意受理此案。

该案一旦判决落地,将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判例法:全美超过1000万绿卡持有者,都将受到这一裁决的直接影响。移民律师提醒:绿卡并非“保险箱”刘慕才的案件给所有绿卡持有者敲响了警钟。

首先,有未决刑事指控时,切勿轻易离境,返回时可能面临身份降级风险。其次,轻罪也可能触发移民后果,法律术语中的“道德败坏罪”范围远比想象中宽泛。最后,绿卡并非“保险箱”,在边境,移民官员拥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目前,此案仍在等待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对于刘慕才来说,这是一场长达13年的身份保卫战;而对于全美上千万绿卡持有者来说,这起案件的走向,将直接决定他们未来出入境的权利边界。
你怎么看?边境官员的裁量权是否应当受到更严格的限制?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本文由【大纽约生活网】整理编辑,原文转自华人生活网,若有侵权敬请联系我们;图片取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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