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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移民要開始合法露宿紐約街頭,市長亞當斯說「行」

紐約市長埃里克·亞當斯(Eric Adams)稱讚他的城市是一個庇護的天堂,認為這是對最貧困者的莫大同情。

如今,又到了這位自認為仁慈的市長做決定的時候了——即他是否會通過一項法案,賦予無家可歸者露宿街頭權利,並以此擴大他口中的「同情」。

意義重大

市議會上個月一致通過了一項「無家可歸者權利法案」,這將使紐約成為美國第一個明確規定至少在某些公共場所,可以擁有露宿街頭權利的大城市。

如果民主黨人亞當斯允許這項措施成為法律,將為紐約市帶來一個顯著變化。

因為在此前的多年中,紐約市一直在派遣警察和環衛人員清理無家可歸者的營地。

如果該法案通過,也將使得紐約與其他地方的「主流做法」背道而馳。畢竟,在今天的美國,露宿街頭和在其他臨時住所中居住實在算不上什麼新鮮事兒。但大多數城市都對此持反對態度。

他山之石

洛杉磯市議會兩年前通過了一項廣泛的反街頭露宿措施。去年,該市還進一步升級規定,禁止在學校和日托中心500英尺(150米)範圍內搭帳篷,並禁止在人行道、街道和自行車道上坐、躺、睡覺或存放個人物品,以免影響交通。

這些改變被宣傳為一種富有同情心的做法,政府部門稱,讓無家可歸的人離開街道,是為了恢復其他人進入公共空間的權利。洛杉磯某公益組織負責人Sonja Verdugo稱這一措施「不人道」。「基本上,如果你沒有住所,你就不能在戶外任何地方休息,」她說。

今年早些時候,俄勒岡州的一項針對無家可歸者「休息權」提案因其發起人未能獲得支持而悄然夭折。它將授予任何人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不受基於住房狀況的歧視和時間限制」。但這種「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的美妙想法,顯然支持者甚寡。

試圖在加州建立一個類似的無家可歸者權利法案,給予在戶外睡覺而不用擔心被警察盤問的權利,也沒有成功。一些人甚至希望新當選的洛杉磯市長Karen Bass能兌現競選承諾,讓人們搬出帳篷和紙板棚屋,住進永久性住房。

無家可歸者營地的曝光率越來越高,加劇了公眾的不滿情緒,並促使包括一些溫和派民主黨人在內的政界人士,也開始對露宿街頭者的態度發生著轉變。

洛杉磯非營利組織「隱形人」的首席執行官馬克·霍瓦斯Mark Horvath表示,「無論是在共和黨還是民主黨的城市,在全國,越來越多的露宿街頭行為被認定為非法,這似乎是場無法擺脫的危機。」

除了確立露宿街頭的權利外,紐約市通過的《無家可歸者權利法案》還將把該市長期以來的避難權編入法律,創全美大城市先例。具體來說,在該措施的九項權利中,包括了保障人們不被強迫進入與個人性別認同不相符的設施,並賦予人們申請租金援助的權利。

紐約市無家可歸者聯盟的分析員Taysha Milagros Clark表示,這是對前所未有的無家可歸現象所作出的明智和富有同情心的政策反應。即無家可歸者確實有權利這樣做,畢竟,他們並沒有因為無家可歸的身份而違反任何法律或類似的東西。

不堪重負

紐約市有限制設立露營地的規定。

大多數城市公園在凌晨1點關門。

私人所有的空間是禁止夜宿的。

人行道和道路也同樣要求必須沒有障礙物。

同時,人們被禁止躺在地鐵的長椅或座位上,雖然執法者有時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紐約市法律還規定,必須保證其龐大的收容所系統為任何有需要的人提供空間,但該系統已經不堪重負,部分原因是大量移民湧入,其中許多人是通過南部邊境進入美國的。

在過去的一周里,有近8.1萬人被安置在避難所系統中。市政官員為了尋找更多的空間,甚至一度將整座酒店出租給沒有永久住房的家庭。

還應注意的是,有些人選擇露宿街頭,是因為他們覺得城市的收容所太危險或太擁擠,不喜歡那裡面的規則或宵禁,或與他人相處有困難。

紐約市無家可歸者權利措施的發起人表示,亞當斯政府應該把注意力從街頭露宿上轉移,更多解決危機的根源,即不斷上漲的住房成本、失業、種族主義、吸毒成癮和精神疾病。

仍在評估

亞當斯的發言人Fabien Levy表示,市長仍在評估這項措施。

「自從本屆政府上任的第一天起,亞當斯市長就一直致力於幫助無家可歸的紐約人,並為他們提供一個清潔、安全的地方,讓他們在夜間休息,」Levy說,市長的安全計劃使4600多名無家可歸的紐約人得到了他們所需要的幫助和庇護所,以「穩定他們的生活」。

目前尚不清楚擬議的露宿街頭權利在實踐中如何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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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大紐約生活網】獨家約稿、原創。原創作品未經授權,嚴禁轉載,否則追究法律責任。免責聲明: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立場。部分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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