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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转让儿子 需要钱时却拿不回 律师传授自保法

约翰(不是真名)是一位81岁的残疾老人,他一生都努力工作,从未度假,也未曾为自己花钱;他在1964年离婚后,独自抚养儿子,并把照顾儿子和储蓄放在首位。

约翰的儿子长大后成为一名艺术家,经常挨饿。因此,只要他有需要,约翰就会在经济上支援他,这不是给他1000元或5000元,而是1万元和2万元。约翰有信心他养育了一个善良孝顺的儿子。由于约翰勤奋工作,所以在经济上有保障。

如今约翰已到了81岁,他计画搬入“持续照顾退休人士社区”(CCRC),但在详细阅读有关这些设施怎样接管入住者钱财的可怕故事后,他与儿子讨论这个问题,儿子建议父亲把其积蓄转入他名下以保护资产,约翰认为有理。几个月前,约翰把大部分积蓄转到儿子名下,儿子承诺会成为这些资产的好管家。

可惜约翰并没有住进CCRC,而是搬到一个房租便宜的社区。14年前,约翰患上自体免疫疾病,容易因不洁物品引起感染,他意识到自己应搬到更好的环境,但儿子却拒绝归还父亲交给他的一生积蓄,致使约翰不能搬到较好的居住环境,因为好地方需要提供一定数额的资产证明。

约翰设法说服56岁的儿子,只要求归还部分资产,但儿子不愿意。约翰觉得自己年老被虐待,不知道从何寻求帮助或法律建议。他在报章杂志曾读过不应该把积蓄交给儿女,但他从未想过他一生摆在第一位的儿子,竟是一个如此无情贪婪的人。

● 转让前 先设信托保留权益

俄亥俄州哥伦布市“Carlile, Patchen & Murphy”律师事务所的遗产律师孔克勒(Geoffrey Kunkler)说,如果约翰曾事先与律师商量,他就可设立一个信托,把儿子列为受托人和受益人,同时自己保留改变受托人和受益人的权力。“这可以确保你保留一定的控制权,以便能够拿回资金。”

孔克勒说,如果没有儿子的合作,要取回财产可能机会不大。还有,如果是无条件餽赠,约翰就没有任何法律途径可循。此外,如果约翰原本打算隐藏资产,他应该向律师讲清楚, 因为这种做法可能要承受后果。

● 转让后 文件记录载明条件

不过,孔克勒指出,有一个法律先例称为“不公正致富”;这即是说,资产转移不仅是一项餽赠,而且还有附加条件。根据约翰的说法,转让资产有一个更大的目的, 就是确保自己在余生得到照顾。

援引此先例必须有文件记录,并且约翰要宣誓说明这笔资金转移的条件和背景,口头协议很难证明,但专家敦促约翰不要放弃,充分利用法律。在许多这类案件中,家人往往碍著亲密关系而不愿采取法律行动。

另一方面,家庭咨询和调解是约翰的唯一选择。家庭干预可以作为一种情感或道德手段,或许使他的儿子转到正确方向。但约翰说,他的儿子可能会犹豫不决、愚蠢懒散、糊涂及一直拖下去,直到约翰离开世界,而他可以保有父亲的毕生储蓄。

专家也建议约翰前往成人保护局报案,它提供地区社会服务,并会调查和评估虐待、疏忽和经济剥削、虐待弱能成人的个案。

本文由【大纽约生活网】整理编辑,原文转自凤凰城华人,若有侵权敬请联系我们;图片取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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