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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新规!年薪低于这个数 每周工作40小时后要拿1.5倍加班费

  美国劳工部公布新规!

美国中文网报道,拜登政府周二公布了一项规定,将强制加班工资范围扩大到约400万受薪劳工,这比奥巴马时代在法庭上被推翻的规定还要更进一步。

劳工部的规定将要求雇主向周薪低于1128元,即年薪低于约5.86万的劳工,在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时支付加班费。

目前的规则由川普政府在2020年制定,设定了年薪约3.55万元的工资门槛,劳工权益倡导者和许多民主党人表示,这一门槛还不够。

该规则不影响按小时计酬的劳工的加班费要求。

代理劳工部长苏维思(Julie Su)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规定确保劳工要么赚更多的钱,要么在工作时间更少的情况下获得相同的报酬。

“很多时候,低薪劳工和小时工做着同样的工作,但他们离开家人的时间更长,而且没有额外的工资。”苏维思说。

根据该规定,工资门槛将于7月1日提高至43888元,并于2025年1月1日提高至58656元。从2027年开始,该门槛将每三年自动提高一次,以反映平均收入的变化。

根据工资法要求,当符合条件的劳工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时,雇主应向其支付正常工资一倍半的工资。收入高于工资门槛的受薪劳工,如果主要不履行管理相关的职责,仍可能有资格获得加班费。

如果劳工的工资超过10万7432元,他们通常会自动获得豁免。新规则也将把这一门槛提高到约15.1万元。

包括加州和纽约州在内的几个州确定加班费资格的工资门槛已经高于现行联邦标准。

2016年奥巴马政府时期,劳工部曾将工资门槛提高了一倍,达到约4.7万元。但第二年,得州的一名联邦法官表示,上限太高,可能会囊括一些不受加班工资保护的管理人员,并否决了这一上限。

新规定同样可能会面临法律挑战,因为该规定与奥巴马政府的规定一样,适用于许多通常没有加班费资格的低薪主管和专业人员,这违反了联邦工资法。

潜在的诉讼还可能声称劳工部未能证明在上次调整仅4年后就大幅提高门槛的合理性。

许多主要商业团体呼吁商务部推迟对加班工资规定的任何修改,理由是通货膨胀、全球供应链中断和劳工短缺导致公司运营成本上升。

本文由【大纽约生活网】整理编辑,原文转自168赶集,若有侵权敬请联系我们;图片取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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