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加州好象并不是这么回事
美国中文网报道 在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里,即使是有权有势的政府官员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然而,南加利福尼亚新闻集团(Southern California News Group)和加州其他几家报纸周日发表的一项引人注目的调查显示,在该州,这一原则屡屡遭到违反。
执法中的警察。(图片来源:美联)
据《橘子郡纪事报》(Orange County Register)报道,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C Berkeley)的调查经过6个月的挖掘,发现过去10年里加州有630名警察被判有罪,超过80人仍在工作,尽管他们许多人都有严重犯罪前科,包括性侵犯、酒后驾车、过失杀人、盗窃、勒索、家庭暴力、贩毒和虐待动物。
更为糟糕的是,加州最高执法官员、总检察长泽维尔贝塞拉(Xavier Becerra)强烈反对公布这些信息,并拒绝与记者合作。贝塞拉与警察工会关系密切,后者为行为不端的警察提供了不寻常的保护。
当一个普通公民被指控犯罪时,地区检察官和警察官员通常会提高指控,以确保犯罪嫌疑人为罪行付出代价。但当警察被指控有不当行为时,情况似乎正好相反。
加州是全国仅有的不停止行为不当警官工作,也不剥夺他们从事执法工作资格的五人州之一。决定权掌握在地方警察局长和警长手中,他们经常给警察第二次和第三次机会,即使他们的不当行为已经对他们本应保护和服务的人造成了严重伤害。
2006年,加州最高法院做出了一项被称为“科普利”(Copley)的裁决,该裁决基本上剥夺了公众获取警察纪律记录的权利。
经过12年的努力,2019年终于通过1421号开放警察记录的法案,该法案要求警察机构公布一些内部纪律文件,如在调查警方枪击案件、滥用武力、不正当性行为、不诚实或不当行为时。然而,由于执法联盟的力量,加州仍然有一些全国最神秘的记录法。
执法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职业,大多数官员在他们的职业和私人生活中都表现得很好。但这一现实不应保护那些不这么做的人。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