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爆! 华裔工程师在新泽西将情敌爆头后焚尸 法官这样判!
被戴了绿帽的他没办法就这么忍气吞声
近日,华裔男子董瑞锦(Sui Kam“Tony”Tung,音译)因为涉嫌在新泽西州杀死情敌并纵火烧尸,在上诉重审之后再次被定罪。
经过卑尔根县(Bergen County)高等法院的庭审,陪审团最近宣布,董瑞锦犯下谋杀、严重纵火和亵渎尸体等罪行,他可能将会面临最少30年,最高终身的刑期。
事情还要从13年前说起,今年60岁的董瑞锦曾是名软件工程师,原本和老婆两人过着还算滋润的生活,可是在2010年,他发现自己的妻子出轨了。
妻子的出轨对象是59岁的坎特(Robert Cantor),事情被发现之后,董瑞锦就开始和妻子分居。
然而,被戴了绿帽的董瑞锦没办法就这么忍气吞声,虽然已经和妻子分居两地,但他从那时就开始时不时地骚扰坎特。
在2011年3月5日晚上10点半左右至3月6日凌晨1点,就在他的妻子提交离婚文件的三天后,积压在董瑞锦心中的怨气终于爆发。
董瑞锦前往坎特在新泽西州Teaneck的住处,将其枪杀后,焚烧其尸体及犯罪现场。
检察官说,董瑞锦将坎特带到地下室的卧室,坎特曾在那里与董瑞锦的妻子上床,然后用一把0.38口径的手枪,一枪打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调查人员说,董瑞锦把尸体放在床上,浇上助燃剂并点燃。不仅如此,杀红了眼的董瑞锦在逃离前还点燃了床、卧室甚至整栋房子。
当地消防员在灭火时发现了坎特的遗体并报警。
在2016年的初次审判中,检方指控董瑞锦,陪审团裁定他是唯一有动机杀害坎特的人,因此判他有罪。他被判处终身监禁,且在近64年内不得假释。
不过在2019年时,董瑞锦以证据处理不当为理由成功上诉,推翻了定罪,将案件发回哈肯萨克高等法院重审。
上诉法官提到,检方在控诉书中多次提及董瑞锦拒绝警方对其车辆和电脑进行搜查,并以此作为他不可信的证据。
然而,法律规定将拒绝搜查作为证据是不适当的,警方的证词也存在类似问题。另外,检方无法证明董瑞锦在案发时处在Teaneck,也没有找到他涉嫌谋杀或纵火的直接证据。
辩护律师西维亚(Ian Silvera)坚持认为他的当事人是无辜的,他在为期八周的审判中告诉陪审员,检察官没有提供任何目击证人或直接物证。
不过最终,他们还是同意卑尔根县助理检察官马尔菲塔诺(David Malfitano)和托雷(Joseph Torre)的观点,认为董瑞锦有罪。
卑尔根县检察官穆塞拉(Mark Musella)于7月28日表示,经过8周的庭审,陪审团判定董瑞锦犯有犯有谋杀罪、严重纵火罪、亵渎遗体罪、妨碍抓捕罪、篡改证据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为非法目的持有枪支罪和跟踪罪。
高级法院的法官卡兹劳(Christopher Kazlau)将于9月8日对董瑞锦进行最终宣判,预计他将在新泽西州的监狱中服刑30年至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