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接受住房券吗?租房小心,已有40多房东因这句话赔偿数万美元!
Do you accept Section 8 vouchers? 你接受第八条住房券吗?
这条看起来普通的租房问询,在过去8个月让洛杉矶40多名房东和房产经纪人被告,无论他们是否真的拒绝了她的申请,每起诉讼索赔金额都高达10万美元以上!
这些案件的原告是洛杉矶一名叫亚历克西斯·沃森(Alexys Watson)的女性。她在租房网站Zillow上向不同房源发送咨询信息,询问是否接受住房券。
一名经纪人在Zillow上回复:“我得问问业主,然后再回复你。”随后便收到索赔10万美元的诉讼通知。
另一名经纪人表示“房子可能太旧,不符合住房券要求”,也被提起诉讼。
还有一名房东实际上已经接受沃森的租房申请,但由于没有安排政府部门对房屋进行住房券资格检查,也成为被告。
在不少案件中,诉讼不仅针对经纪人或房东本人,还同时将房主以及房地产经纪公司同时列为被告,分别提出索赔要求,总金额更是惊人。
从诉讼文件来看,很多案件的沟通记录都非常简短,提交给法院的证据只是聊天截图或通话记录截图,连录音都没有。有九位房东甚至从未以书面形式拒绝过她的申请。
但为了避免诉讼风险和由此带来的高昂费用(巨额律师费,败诉后至少还要支付10万美元的赔偿金),许多人还是被迫选择和解。和解金额通常在5000美元至3.5万美元之间。
第八条住房券项目始于1974年,是美国最重要的住房援助计划之一。持券租户通常支付约30%的收入作为房租,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由于名额有限,获取住房券通常需要数年时间,但一旦获得,在符合资格的情况下几乎可以终身持有。根据诉讼文件,沃森已持有住房券17年。
另外,根据加州《公平就业与住房法》,房东不得因种族、性别、国籍或收入来源等因素拒绝租客。2020年,加州将”收入来源”也纳入保护范围,这意味着房东不能因为租客使用住房券而拒绝出租。
但这些案例正在考验法律的界限:在Zillow上留言表示不接受住房券是否会让你承担法律责任?在住房券租户申请后,未能安排政府部门检查房产是否违法?对住房券规定的误解是否构成诉讼理由?
一些被告认为自己遭遇了“敲诈勒索”。一名匿名被告表示:“我不认为(沃森)是真心想找房子住。我认为她是在钓鱼,想让别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她的申请,这样她就可以起诉他们。”但沃森的律师亚历山大·罗宾逊(Alexander Robinson)称,沃森是一名单亲母亲,在一次“无过错驱逐”后失去了原有住房,目前正在为自己和孩子寻找新的住所。这些诉讼反映了住房市场中仍然存在的歧视问题。
还有多名被告质疑沃森在获得如此多的和解赔偿金后是否仍符合住房券的资格。罗宾逊表示,和解金不被视为持续收入,也不会改变沃森的住房状况。他还表示,沃森的资金正以保守的方式进行管理,以确保长期稳定。
非营利监督组织“住房权利倡议”的执行主任亚伦·卡尔(Aaron Carr)支持起诉房东,他认为像沃森这样的人通过揭露加州的歧视问题,为社会提供了宝贵的服务。他说:“如果你不想被追究责任,那就不要违法。”
而一些房地产业者则表示,希望对相关规定进行更明确的解释,以减少因沟通不当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在当前的情况下,如果房东收到了关于住房券的咨询,切记小心回答,如果可能,与有经验的房产经纪或律师多进行了解,避免因一句话让自己吃上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