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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残障法敲诈餐馆近100万美元的美国律师被纽约南区起诉 华埠社区:早该这么做了!

近年来,美国各地特别是纽约市的餐馆频频收到几个“残障人”的律师函,原告以该餐馆没有残疾人通道为由,起诉餐馆;但最后往往要求给用钱私了。日前联邦纽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起诉了一个佛罗里达律师,控告他“代表”两个“残障人”填写假案子索要律师费,并用假声明欺骗法庭。

华埠餐馆前门提醒残疾人有方法进入。

华埠餐馆前门提醒残疾人有方法进入。

据美国司法部消息,19日联邦纽约南区检察官Geoffrey Berman,起诉佛州Lauderdale市一个名叫Stuart Finkelstein的律师,指控他“邮件诈骗”、“重大身份盗窃”、“向法庭提供虚假声明”以及“妨碍司法”等多项罪名。被告已在佛州过堂。

根据起诉书称,Finkelstein于2013年到2016年间,在联邦佛州南区法院和纽约南区法院,曾“代表”两个残疾人填写了300多份诉状,状告两个地方的一些企业“不符合‘美国残障人法’(ADA)”的通道要求,致使两个原告不能进入;之后他再和被告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索要律师费共计93万美元。

这中作案方式与纽约市华埠等地区的华人餐馆老板遇到的情况一模一样。如“篁上篁”、“富宾楼”、“武昌好味道”等,这些餐馆被敲诈的金额从数千到数万不等。这些老板都是先收到律师函,然后对方要钱私了。

但是,本次联邦起诉的该案件和华埠的案件又有所不同。本案中被告Finkelstein的主要罪名是:他所代理的两个残障人都出面否认请他代理打官司,也就是说,他的原告是假冒的;而且,从华埠餐馆了解到的,这个Finkelstein并不是给华埠餐馆写信的律师。

除了这两点之外,案件的其它特征都和华埠的一样:都是利用ADA法对残障人通道的规定要求;都是原告从来没有来过饭店吃饭(很多饭店的监控录像可以证明);都是向饭店要钱了事,并不想真打官司等等。

华埠共同发展计划执行总监陈作舟听了这个消息后感到很高兴,称这对华埠是一个“好消息”;他说,因为这事不断发生,引起各方重视,目前这种“原告”索要的钱数明显减少,已经从6万块、2万块等降到了几千块了。

“武昌好味道”老板王晓东说,他们仍在处理这个官司的过程中,他也认为这是个好消息,“终于有人管这个事情了,这说明邪不胜正。”

MKC律师行的律师Michael Chong表示,他代理了很多华人餐馆的这种案子,但是寄律师函的原告律师都不是这个芬凯斯坦。“很多物业,不只是华埠,都被告违反了ADA,不幸的是,这个法律被人利用了。”

司法部说,如果Finkelstein的罪名成立,他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狱徒刑。

南区检察官Berman在一份声明中说,如果纽约市有公司业主感觉自己是此案的受害者,可联系他们办公室要求退款和赔偿。

联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电话:866-874-8900;电邮:wendy.olsen@usdoj.gov;详情可见:http://1t.click/bjHP

本文由【大纽约生活网】整理编辑,原文转自epochtime,若有侵权敬请联系我们;图片取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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