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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们要小心!华男戴1900万的名表过海关 结果……

近日,“戴表逃税”的新闻一则接一则。

“为逃关税275万(人民币,下同)百达翡丽戴上手”的新闻引发热议后,10日,北京四中院又审理了一起走私普通物品罪的案件,37岁男子张某被检方指控,为逃关税将一块价值1930多万元的江诗丹顿牌手表戴手上。此外,张某还随身携带了另外两块名表、爱马仕的包和衬衫,涉嫌逃税金额达1000多万元之巨。

庭审中,张某称自己是境外居民,手表并非要在中国出售或送人,因此没有申报和纳税的义务,张某否认检方指控他的走私普通物品罪。

携3名表不报 辩称并非要出售

7月10日,北京四中院审理了一起走私普通物品罪的案件,一位张姓男子被检方指控,为逃关税将一块价值1930多万元的江诗丹顿牌手表戴在了手上。

《北京晚报》报道,检方指控,2018年6月1日,被告人张某从巴塞罗那飞抵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入境时,选择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海关关员查获其随身携带雅典牌手表一块后,张某选择将该手表退运。同年7月7日,张某从法国巴黎出发,飞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再次选择无申报通道,海关关员却在其左手腕查获江诗丹顿牌手表一块,在其右裤兜查获前次退运的雅典牌手表一块,在背包中查获斯沃琪牌手表一块,在行李箱中查获爱马仕牌女式包一个、爱马仕牌衬衣4件。

经核查,张某涉嫌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072多万元,其中,江诗丹顿牌手表偷逃税款1004万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张某逃避海关监管携带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走私普通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在庭审中,张某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罪名有异议,他认为自己没有纳税的义务,不构成走私普通货品罪。去年6月1日,北京海关关员曾告知自己,不管雅典牌手表是新还是旧,带入境就需交60%的税,还提醒张某,下次要走申报通道,“我是境外居民,据海关公示,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需要申报,但我并非要把表留在境内出售或送人,于是退运,把表留在海关,下次出境时带走。”7月7日自己再次被海关拦下时,他认为之前海关有悖于公示的行为是“谨慎执法”,而非常态,因此他仍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

谈到自己带的三块手表,张某表示:“江诗丹顿牌的表是阁楼工匠系列,叫‘鳄鱼’,我当时花费了110万欧元,我看新闻报道,中国的价格是1930多万元人民币。”

起诉书显示,张某户籍所在地辽宁,案发前是宁波一家投资管理公司的法人。据张某称,他自2001年去美国读高中,已在美生活15年,2016年,在香港成立了自己的资本公司。他本人持有美国绿卡和香港居民身份证,每月都会出国。

“手表就像衣服,用于装饰,我已经买了50多块手表了,每次出差都会戴,有时候我会一只手戴一块,因为我需要同时盯着全球多地股市。”张某说。

张某的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认为在海外带几块手表用于不同场合佩戴,是一种礼仪,张某没走私的故意。海关有责任查验旅客身份,旅客没有义务说明自己的身份,正是海关关员的错误执法,一直把张某当做居民旅客,导致了张某对自己行为的不确定性认知。“他是非居民旅客,没有申报的义务。”

本案未当庭宣判。

男子戴1900万名表过海关疑逃税千万 称是美国居民无向华纳税义务

估价430万元人民币的江诗丹顿表皇—三问陀飞轮万年历腕表(图片来源:中新社资料图)

偷税怪招频出 留学生返华手腕脚腕戴8块表

无独有偶,就在几天前,另一则新闻刚引发关注。据深圳海关9日发布消息称,一名旅客经福田口岸入境,将价值275万元人民币的百达翡丽手表佩戴在了手上,表盒置于行李箱内,企图逃避海关检查、偷逃税款。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中国青年报》报道,微博上大部分网民都对海关的严格执法表示了支持,还有网民根据税率算出这块表应该交纳137万元的税款。也有网民表达了疑惑,“为何买来自己戴的手表也要征税?”

据中国法律规定,除海关规定应征税的20种商品外,普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超过5000元的;普通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超过2000元的,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据自用、合理数量原则办理相关征税、退运等手续。

而应征税的20种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等。也就是说,只要不在海关规定的20种应当征税商品名单内,只要总值超过了5000元就应主动申报纳税。如果在以上20种商品名单内,即使只带了一个,无论是否达到5000元,都要征税。

那海关征税的税率是多少?去年11月,中国官方对行邮税税率进行调整,总体是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率由15%、30%和60%三档调整为15%、25%和50%。行邮税就是携带物品入关时要缴的主要税种。

男子戴1900万名表过海关疑逃税千万 称是美国居民无向华纳税义务

2018年8月1日,一男子在广州南沙海关报关大厅办理报关业务(图片来源:中新社资料图)

近年来,入境时试图偷逃税款的案例越来越多。就在今年5月17日,深圳皇岗海关就查获了一起司机人身绑藏钻石及车辆夹藏高档手表入境案件,初估案值达400 万元。

2018年11月27日,西安海关发现一名返华留学生在手腕和脚腕上戴了8块手表。再加上从两个行李箱及随身背包中查获的物品,总共有21块名表、20个名包及100多件饰品和保健品。初步估算这些东西总价值超过35万。

如果说上述案例是代购或走私,那带的量少,是不是就不会被查到?《中国青年报》指出,千万别抱这种侥幸心理。

2018年1月,某国际货运航空公司飞行副驾驶李某在入境前,将在海外买的江诗丹顿女表佩戴在自己的手腕上,两枚卡地亚戒指藏在上衣兜内,一个BV钱包放在行李袋内,李某还委托同机组人员杨某(另案处理)携带了一块江诗丹顿男式手表。入境时,李某、杨某选择走无申报通道。首都机场海关工作人员在对两人的行李及随身物品进行检查时,发现上述超量消费品。经北京海关关税处计核,涉嫌走私的物品偷逃税款共计19.4万余元。

最终,北京四中院以李某犯走私普通物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本文由【大纽约生活网】整理编辑,原文转自侨报,若有侵权敬请联系我们;图片取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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