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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魚也犯法!涉案亞裔男最高將判5年刑期!

7月20日賓州一名專賣稀有和外來淡水熱帶魚的亞裔男子在賓州西區聯邦法庭認罪,罪名是違反野生動植物保護法《雷斯法案》(Lacey Act),販運瀕危和入侵魚類。

來自匹茲堡的亞裔男子阮安東尼(Anthony Nguyen)及49歲的李傑克(Jackie Lee,音譯),涉嫌非法走私瀕臨滅絕的亞洲「金龍魚」,以及將入侵性的「生魚」帶入美國,去年11月13日被控出售入侵性魚種等三項罪名。

在認罪聽證會上,阮承認在2016年出售非法進口的亞洲龍魚時違反了《雷斯法案》,這些龍魚原產於東南亞並受美國瀕危物種法案(ESA)保護。

金龍魚也被稱為「亞洲龍魚」(Asian bonytongue fish,屬骨舌魚科),被認為是地球上最昂貴的淡水觀賞魚,僅標本價格就被炒至高達數萬美元,屬於古代魚類。

據介紹,龍魚之所以叫龍魚,是因其神、形與龍相似,嘴上有兩條鬍鬚,身上還有閃光發亮的大鱗片,身世又古老,因此在東南亞、港澳台地區和海外華人集中的地方,把其譽為吉祥之物,當做風水魚來養,被認為可以旺家、鎮宅、避邪。尤其是紅龍魚,由於瀕臨絕種,1980年的華盛頓野生動物保護條約將其列為甲級保護動物,身價高貴。

龍魚也被列入《瀕危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的附錄I,該公約專供用於最瀕危的魚類和野生動物物種保護。

阮還承認違反《雷斯法案》和賓州法律,在2019年出售侵入性和傷害性的蛇頭魚,並偽造與運輸蛇頭魚有關的文件。蛇頭魚(廣東人叫:生魚)原產於亞洲,但已被引入美國的淡水環境。

司法部環境與自然資源部首席副助理檢察官布萊特比爾(Jonathan D. Brightbill)說:「蛇頭魚對我們的原生生態系統構成了嚴重的威脅。這些魚被禁止是有原因的。它們在食物鏈中為強食性魚類,離水幾天都能繼續生活,還能在陸地上爬行,並且可以消滅居住在美國淡水水域的本地物種。」

法官定於11月1日對阮判刑,每項指控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和25萬美元的罰款。

本文由【大紐約生活網 GNYLife.com】整理編輯,原文轉自華人生活網,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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