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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高達$40億!巴爾的摩大橋引發美國史上最大海上保賠 中國曾參與保護

保險巨頭倫敦勞合社(Lloyd』s of London,簡稱勞合社)董事長周四(3月28日)表示,巴爾的摩大橋倒塌及其連鎖反應,可能會導致有史以來海上最大保險賠償。

周二(3月26日),懸掛新加坡國旗的大型貨櫃船「達利號」(Dali)在駛離巴爾的摩港,前往斯里蘭卡時,撞上了巴爾的摩的弗朗西斯‧斯科特‧基大橋(Francis Scott Key Bridge)的支撐塔架,這座標誌性設施轟然倒塌,造成六人死亡。

大橋倒塌部分趴在帕塔普斯科河(Patapsco River)河口,阻塞了航道,迫使巴爾的摩港無限期關閉。巴爾的摩港是美國東海岸最繁忙的港口之一。

勞合社董事長布魯斯‧卡內基-布朗(Bruce Carnegie-Brown)告訴CNBC的《歐洲財經論壇》(Squawk Box Europe)節目,「我們在著手部署資源,預計這將是對整個行業的一次重大索賠。對於勞合社市場來說,需要一些時間來了解情況的複雜性。」

勞合社是世界上最大的再保險公司之一,擁有五十多家會員公司,活躍于海事和財產保險市場,為無法應對損失規模的保險公司提供財務保障。

卡內基-布朗告訴路透社,現在給出保險損失總額的數字還為時過早。但他表示,如果該事件沒有造成數十億美元的損失,他會「非常驚訝」,並補充說「這場悲劇有可能造成有史以來海上保險最大單筆損失」。

先前創下的海上損失紀錄是2012年的「歌詩達協和號」(Costa Concordia)豪華游輪災難造成的。那次觸礁事故造成至少32人死亡。

權威信用評級機構晨星DBRS的分析師在周三的報告中表示,保險損失總計可能在20億至40億美元之間,具體取決於港口被封鎖時間長短。

卡內基-布朗說,除了顯而易見船舶、貨物和橋樑索賠,此次事故還可能會觸發涉及海上責任和業務中斷等各種保險賠償。

晨星DBRS表示:「儘管保險損失巨大,但我們預計保險業仍能控制損失,因為它們將涉及大量資本充足的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

巴克萊(Barclays)預計,潛在的保險索賠金額在10億至30億美元之間。

巴克萊分析師在周三的報告中表示,德國汽車製造商寶馬(BMW)、梅賽德斯-賓士和大眾受到的影響最大,因為近年來歐洲進口汽車佔美國銷量的40%至50%。

巴爾的摩是美國第11大港口,也是全國汽車和輕型卡車進出口最繁忙的港口。供應鏈運營商正在努力減少對貿易的影響。

BMW告訴CNBC,該事件不會影響美國工廠的材料供應,該公司正在與物流合作夥伴就進口事宜進行聯繫;大眾汽車表示,其港口業務位於大橋的海濱一側,不會受到影響,但指出可能面臨卡車運輸延誤;梅賽德斯指出,其它入境口岸,例如喬治亞州的不倫瑞克(Brunswick),將有助於緩解進口壓力。

懸掛新加坡國旗的「達利號」貨櫃船由丹麥航運巨頭馬士基租賃並載有其客戶的貨物,但該船由包船公司Synergy Group營運。早期報告顯示,該船在撞橋前就失去了動力。

新加坡和美國當局都將進行調查,以確定法律責任,相關過程可能需要數月或數年時間。

勞合社情報(Lloyd』s List Intelligence)航運和大宗商品首席分析師大衛‧奧斯勒(David Osler)本周稍早告訴CNBC,馬士基將作為承租人而非船舶營運商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學者表示,關於誰將對巴爾的摩大橋倒塌造成的損害和損失負責的法律戰,未來幾天可能會在巴爾的摩法庭上打響第一槍。

紐約福特漢姆大學(Fordham University)法學教授勞倫斯‧布倫南(Lawrence Brennan)向《華爾街日報》表示,撞毀大橋貨船的新加坡船東預計將援引一項可追溯到19世紀的法律,限制船東的責任。該法類似於「泰坦尼克號」船主在其「永不沉沒」客輪撞上冰山後所使用的法律。

該責任限制法將貨船船東及其多家保險公司的責任上限,限制為船舶所運載貨物的價值和船舶本身的價值。

海事律師表示,這場鬥爭可能持續長達十年。法學教授、美國海軍退役上尉布倫南說,「這將是近幾十年來最具爭議的海上保險案件之一。」

雖然律師們爭論不休,但大多數索賠可能由保險公司支付,包括重建大橋的費用。其它索賠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包括遇難者家屬的索賠。

這個索賠網路的橋樑部分可能是最容易解決的。該構架於1977年建造,耗資約6,000萬美元,扣除通貨膨脹因素後,如今的成本約為3億美元。

這座橋由馬里蘭州保險承保。文件顯示,保單涵蓋財產損失和橋樑及橋下水道業務中斷,賠償金額高達3.5億美元。

這座橋還與中國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2021年11月11日,拜登前往馬里蘭州視察,宣傳他剛剛批准的1.2萬億美的基建法案,拜登選擇的演講地點,就是巴爾的摩港。眼尖的網友發現,拜登演講背景中的集裝箱起重機就是來自ZPMC—中國振華重工。大橋約56米高,而振華大型起重機要大大高於大橋的限高——56.1米。大橋無法開合,更不可能拆掉一部分讓船隻通過。


美國當時向振華重工下單了四台岸邊集裝箱起重機,也是巴爾的摩港的第一筆單子,合同於2010年1月簽訂,由中方負責將起重機安全運抵港口,同時不能損害到大橋。當時在中交振華重工工程和技術人員精心設計下,起重機採用了特殊的「π」型結構形式,從而降低了整體高度。但是按照常規運輸方式仍無法保證不傷害大橋,中交振華重工又在運輸方式上進行了創新。在運輸時將起重機上部結構降下來,裝船後頂部至軌面高度為51.5米,與大橋限高已十分接近。再通過對港口潮汐、起重機大梁和橋面高度的精確計算和運輸船壓倉等方式,最終順利地通過了「弗朗西斯·斯科特·基」大橋。中國起重機(振華八號)到達大橋水域當天,美方封閉了大橋,禁止任何車輛和人員通行,美國媒體也不認為起重機通過時,大橋會安然無恙。2012年8月初,載有四台「振華八號」的貨輪卻有驚無險地通過了「弗朗西斯·斯科特·基」大橋,趕到岸邊圍觀的人們響起了歡呼聲和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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