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險箱不保險 華女失40萬元巨款與金條
【僑報記者7月31日紐約報道】銀行保險箱不保現金,法拉盛一名華裔女子日前租用保險箱寄存40萬元現款和金條,一朝驚覺財物全部不翼而飛,損失慘重。然而由於寄存條款寫明保險箱內不得存放現金,涉事銀行拒絕為失竊案負責,受害華女維權路漫漫。
據知情人士透露,巨款被盜的受害者何女士此前在法拉盛緬街一家知名銀行租用了一個儲物保險箱,將價值40萬元的現金和金條寄存在裡面。去年4月何女士前往該銀行查看保險箱時,竟發現裡面空無一物,所有錢財全部不見蹤影。
眼見巨款失竊,何女士趕忙同銀行交涉,結果被告知當初簽署的寄存合同上明文規定保險箱內不準存放現金和危險品,銀行據此不對何女士巨款丟失負有責任,因而拒絕賠償。特地掏錢租用保險箱竟成無用功,讓驟然損失40萬元血汗錢的何女士心急如焚,只得委託律師幫忙調查竊案真相,為自己討回公道。
圖為:網路圖片
據何女士代理律師指出,銀行保險箱合約里註明不得存放現金屬於業內行規,財物被盜後銀行確實有理由不負責。但倘若恰恰是內部員工監守自盜,該案將成為刑事案件,通過依法檢控維護受害者權益。
律師懷疑內部僱員與此有關
律師還透露,根據他們收集到的調查證據,已經將嫌疑人目標鎖定在涉事銀行的一名僱員身上。該員工恰好在何女士錢財丟失後的兩個月購買了一棟價值百萬的住宅,而依照薪資水平和收入記錄,該僱員不可能負擔得起這筆巨額開銷,房款來源十分可疑。代理律師表示目前仍在進一步調查當中,將全力通過法律手段為何女士追討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