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駕駛重罪駁回率飆升 法院為酒駕「開綠燈」!?
令人不安的新記錄顯示,去年曼哈頓一半以上的交通違規行為被法院駁回,而該區醉駕和其他重罪車輛犯罪的總體駁回率飆升至15%,是2019年駁回率的兩倍多。
大肆批評
批評者將這些驚人的統計數據歸咎於州立法者頒布的一項有爭議的證據改革法,甚至連備受爭議的曼哈頓地區檢察官Alvin Bragg也承認這是一個大問題。
新的法律自2020年開始實施以來,已經使紐約的刑事司法系統不堪重負。
新法要求,檢察官必須在交通違章和其他輕罪提起訴訟後15天內,交出與指控有關的所有證據,許多其他罪行提交證據的時間也縮為20至35天。
此前,紐約州法律規定,只有當辯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要求時,才需要披露相關證據和案件信息,而且沒有硬性的時間要求。
對於酒駕來說,新規帶來的破壞是災難性的。
例如,檢察官必須驗證酒精檢測儀的校準,這是一個耗時的過程,收集和審查的相關各州通常會超過15天的期限。
比例「失調」
在曼哈頓地區,包括酒駕在內的交通重罪的駁回率,從2019年的6%增加到2021年的18%。
諷刺的是,在此期間,酒駕和醉駕的逮捕人數從953人驟降到314人。
這也意味著,即使酒駕醉駕案件驟減,但受到法律制裁的人也越來越少。
2019年,曼哈頓檢察官辦公室經手的所有車輛和交通法(VTL)案件中,僅有18%因技術問題或其他原因被駁回,但記錄顯示,新的證據法生效一年後,這些數字上升到44%。
2021年,已有50%的案件被駁回;2022年駁回率攀升至51%。
紐約市議員、溫和民主黨人Robert Holden遺憾地表示,
我們的州立法者創造了一個怪異的世界,在那裡,守法的公民和執法部門是壞的,而犯罪卻是好的。由於證據法的改變,那些選擇酒後駕車的人現在可以逍遙法外,將無辜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並使我們的道路變得不安全。
沉重負擔
令人震驚的新研究發現,包括修改證據法在內司法「改革」,迫使檢察官不得不「放棄」了69%的紐約市刑事案件。
壞人被抓後又大搖大擺的重回街頭,這難道不是在滋長犯罪?
該研究將這種令人震驚的情況歸咎於強加給檢察官的「文書負擔」,他們必須為辯護律師「收集和編輯『無窮無盡』的文件和視頻」,這些都是修改後的證據法所規定的。
如果再加上紐約州的法定快速審判規則,地區助理檢察官根本「沒有時間來審理案件或提出延長被告拘留的動議」。
該研究還發現,當檢察官忙於「文書工作」,以滿足對處於監禁的被告短至20天的證據提交期限時,辯護律師甚至懶得審查他們有權獲得的證據。
一些辯護律師恰恰是利用了證據法這個「新槓桿」,促成了案件駁回率的大幅提高,特別是那些低級別的犯罪。
此外,證據法的修改還導致了全州檢察官辦公室的「大規模減員」,「削弱」了司法系統。
根據研究報告,在去年10月份的一項調查中,30名受訪者中的許多人都表示,自從新修訂的證據法實施以來,他們辦公室的40%的助理檢察官已經辭職。曾經的「穩定的合格申請人」已經減少到「幾個月都沒有申請人」。
「繁瑣的規則讓我們很難為犯罪受害者伸張正義,追究違法者的責任,甚至為預防犯罪的項目都產生了巨大的負面影響。」史坦頓島檢察官Michael McMahon說,在過去的三到四年里,我們已經失去了幾十名工作人員,在不合理和不必要的要求之下,他們去了私營部門,或是在政府中擔任其他角色。
紐約州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的新任主席,布魯克林辯護人服務部的Yung-Mi Lee沒有質疑報告中關於案件駁回率的結論。她表示,這也許是一個未曾預見的技術挑戰。適應新法律「需要調整」。目前,我們仍處於真正解決難題的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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