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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學生公寓 白人禁止入內!這算不算種族歧視?

1876年至1965年間,美國南部及邊境各州對有色人種實行了種族隔離制度。名義上是「隔離但平等」,

但實際上,歧視無處不在,很多公共場合甚至不允許黑人入內。

1945年後,非裔美國人的民權運動興起,1964年,國會通過了《1964年民權法案》及《1965年投票權法案》,禁止了任何形式的種族隔離和歧視政策,種族隔離政策才正式成為歷史。

沒想到,時隔近60年,種族隔離政策再度出現,只不過這次遭到隔離的,是白人…….

事情發生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附近的一個學生公寓,叫做「有色人種之家」,顧名思義,主要接納有色人種入住。

到這已經很有種族歧視之嫌,但不僅如此,他們還針對白人客人,制定了一系列明文守則,幾乎就是把拒絕寫在臉上了……

這條寫道:

「帶客人來公共空間時請務必知會他人,尤其是當他們是白人時。」

下面這條的最後一句是:「白人客人不允許進入公共區域。」

甚至連住戶的家庭成員都被嚴格要求:

「請避免將持有種族偏見的父母/家庭成員帶入房屋。酷兒、黑人和印第安成員不應為躲避恐同/種族歧視的親屬而避開公共區域。」

至於為什麼要建立如此激進的反白人政策,一名經理表示,「有色人種之家」建立的初衷,就是為有色人種提供「安全和支持性的生活環境」,避免白人成為焦點。

因為某些住戶遭受過「白人暴力的創傷」,他們希望這棟房子可以為住戶提供一個安全的空間,讓他們不必再經歷過去的創傷。

想法或許是好的,但執行起來顯然是困難重重——該如何驗證住戶們的白人親屬有沒有種族歧視的嫌疑呢?

畢竟也沒有什麼人會大肆宣言自己是種族主義者,核實起來又太麻煩。

於是,上面這些規則就發展成了一刀切……

(「有色人種之家」的公共客廳)

一位曾在「有色人種之家」居住的學生在Reddit上表示:

「我在這住過一陣子。我是混血,皮膚偏淺色,受到的待遇談不上好。有人甚至當面辱罵過我。

我父親是白人,他就被禁止入內了,而他當時只是在幫我搬東西進來…….對我而言,經常被質疑種族相當有創傷性。

順便一說,這地方的清潔程度簡直慘不忍睹,冰箱里的牛奶不知過期幾個月,看著都要炸了;儲藏室的食物半開,滿是螞蟻;院子里遍地垃圾,走廊上各種煙屁股…….」

僅僅因為膚色淺就被人身攻擊,父親還被拒之門外,這顯然已經違背了「有色人種之家」的初衷。

另一位用戶則指出,如此明確地拒絕某一膚色的人種入內,是違法的。

「根據 1968 年民權法案第 VIII 和 IX 條,住房中的種族歧視都是違法的,這通常被稱作『公平住房法』。」

此外,「有色人種之家」,是伯克利學生合作項目(BSC)的一部分,BSC曾明確規定,不得因年齡、性別、性取向等特徵而歧視任何成員。

那問題就來了,為什麼學校不出面制止呢?

因為BSC的房屋,是外包給私人房東經營的,換句話說,它們不歸學校管……「有色人種之家」也是如此,校方沒有能力,也沒有權力去處分房東。

所以,除非有政府力量介入,否則這棟房子里對白人的區別對待,大概率還是會持續下去……

在DailyMail報道後,很多評論也提出了質疑:

「感覺嚴重違反了公平住房法啊…..」

「平等住房委員會應該來突襲這個地方。但他們不會的。」

「這怎麼能被接受的?」

「我的天,這是都瘋了吧?感覺都到了滑稽可笑的程度了。」

無論如何,為了打消某種歧視,反而去創造另一種歧視,怎麼也說不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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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berkeley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11127383/UC-Berkelys-campus-op-called-Person-Color-Theme-House-bans-white-guests-common-areas.html

本文由【大紐約生活網 GNYLife.com】整理編輯,原文轉自英國那些事兒,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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