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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後在美國工作這種協議可以不用簽了!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周二(2024年4月23日)以微弱優勢投票決定禁止幾乎所有的競業禁止協議(Non-Compete Agreement)或者稱為非競爭協議,這些就業協議通常會阻止職場人加入競爭企業或創辦自己的企業。

什麼是競業禁止協議?

競業禁止協議是一份法律協議或合同條款,規定僱員在僱傭期結束後不得與僱主競爭。這些協議還禁止僱員在就業期間或就業後向任何其他方透露專有信息或機密。

許多合同都規定了一定期限,禁止員工在僱傭期結束後為競爭對手工作。僱主可能會要求員工簽署競業禁止協議,以保持其在市場中的地位。被要求籤署這些協議的人可能包括僱員、承包商和顧問。

要點:

  • 競業禁止協議在法律上約束現任或前任僱員在終止僱傭後的特定時間內不得與僱主競爭。
  • 根據此類協議,員工不得泄露在職期間了解到的任何商業機密。
  • 這些合同概述了僱員必須在多長時間內不在某一地理位置或特定市場與競爭對手合作。
  • 有些州,如加利福尼亞州,拒絕執行競業禁止協議。
  • 競業禁止協議可能會阻止員工在離職後在自己的領域找到工作。

競業禁止協議的作用

在投票前的幾個月里,聯邦貿易委員會收到了26,000 多條公眾意見。

一些員工因為競業禁止協議而被困在惡劣的工作環境中。有人稱被困在一個和自己的宗教有衝突的工作崗位上,這讓他非常痛苦,也有人說感覺競業禁止協議無處不在,就連在小區開個瑜伽工作室也不能倖免。

這些敘述指出了一個基本現實,即剝奪人們的經濟自由也會剝奪他們的其他各種自由。

據聯邦貿易委員會估計,從最低工資者到首席執行官,大約有 3000 萬人,即五分之一的美國工人受到非競爭協議的約束。聯邦貿易委員會稱,通過鼓勵人們自由交換工作,這一政策變化每年可增加近  3,000 億美元的工資總額。

另外,許多職場人幾乎不記得簽過非競爭協議,直到他們試圖換工作時才想起,通常會陷入焦頭爛額的狀態。

這項禁令將於今年晚些時候生效,它為公司給予高級管理人員的現有競業禁止協議規定了一個例外,理由是這些協議更有可能是經過談判達成的。聯邦貿易委員會稱,僱主不應執行其他現有的競業禁止協議。

前途未卜

對競業禁止協議禁令的表決結果是 3 票對 2 票,持反對意見的委員 Melissa Holyoke 和 Andrew Ferguson 認為,聯邦貿易委員會超越了其權力範圍。 Melissa Holyoke 預測,該禁令將在法庭上受到挑戰,並最終被推翻。

投票結束後不久,美國商會(U.S. Chamber of Commerce)表示將起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以阻止該規定的實施,並稱其為不必要的、非法的和公然的奪權行為。

一年多來,該組織一直強烈反對這一禁令,稱競業禁止協議對公司和員工都至關重要,因為它能讓公司更好地保護商業機密,也能讓僱主更有動力投資於勞動力培訓和發展。

美國商會總裁兼首席執行官蘇珊娜-克拉克(Suzanne P. Clark)在一份聲明中寫道:

「這一決定為政府對企業的微觀管理開創了一個危險的先例,可能會損害僱主、工人和我們的經濟。」

總之呢,對職場人算是好消息,以後可以隨意跳槽了!

 

本文由【大紐約生活網 GNYLife.com】整理編輯,原文轉自海客范生活君,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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