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發起集體訴訟,就言論封殺起訴臉書、推特、谷歌
這些年聽到媒體報道川普被各種訴訟纏繞的新聞多,反過來的情況卻很少。起訴川普的不僅有美國國內的,還有美國之外的,有的已經把起訴美國總統上升到光宗耀祖的程度。
今天川普忽然回敬一局,正式對臉書、推特和谷歌發起訴訟,告他們在封殺言論的時候,表現得像「國家機器」而不是私營公司。
川普是在自己的新澤西的高爾夫球場宣布這一行動的,「作為集體訴訟(class-action lawsuits)的首席代表,我將與美國優先政策研究所(AFPI)一道,對Facebook、谷歌和Twitter等大型科技巨頭(Big Tech)及其首席執行官,提起重大集體訴訟。」
也就是說川普是第一原告,而官司將以多個原告的集體訴訟的方式鋪開。可以預期,更多被Big Tech封殺過的人,會很快加入原告行列,後面會有後續跟進訴訟。
第一場官司將在佛州南部法庭打響,尋求解禁「對美國人民的可恥審查」。川普分別針對三個社交媒體巨頭,向邁阿密聯邦法院提出了三項單獨的起訴。
AFPI主席Brooke Rollins發言
該非營利組織由川普政府的盟友和校友經營
川普指責大科技企業禁言在任總統的做法屬於越線失控,「今天可以封殺我,明天就可以封殺你們」。
當時,Twitter、YouTube(谷歌所有)和Facebook都禁止川普聲稱2020年總統大選來自舞弊,並且認定是川普促成了1月6日國會大廈騷亂事件。
以此為由,Twitter永久封殺了川普,Facebook禁他至少兩年,YouTube表示只有「當我們確定暴力風險已經降低時」才會讓他回歸。
但是川普和保守派則認為,這些公司只敢專門針對保守派搞審核,而其他那些國家的獨裁者及政權卻不受到限制,照樣可以在上面發聲。
川普指責Big Tech已經實質上成為美國政府的審核工具。
「雖然理論上社交媒體公司屬於私人實體,但近年來,這些Big Tech事實上已超出私人公司的職能,通訊禮儀法第230條的頒布和長期的使用,極大地幫助它們逃避應該承擔的責任,」川普說。「他們實際上獲得了大規模的政府補貼,這些公司被政府拉攏、脅迫並被當成武器,操作非法、違憲的審查。」
川普拿Covid origin問題(詳見 https://t.me/MoshangUS/189)舉例,揭露這些公司如何通過禁言操控信息,之後又不得不改變立場的雙重標準和前後矛盾。
他還希望法院判決,聯邦法律通訊禮儀法第230條違憲。這條法律於1996年通過,規定在線網站對其用戶發布的內容不承擔法律責任。不過25年前的網路世界及影響,跟現在完全不是同一個數量級的概念。川普在任期間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試圖廢除社交媒體公司受到的230條款的保護。拜登上任後則撤銷了該總統行政命令。
福克斯新聞(FOX)指出,福奇博士(Fauci)作為政府抗疫的首席高級官員,跟臉書的CEO扎克伯格有直接聯繫。
讓人不禁要問,考慮到福奇和Big Tech在疫情期間,對一些核心問題的態度有過180度大轉彎,比如Covid origin,他們這種聯繫是否有踩紅線的嫌疑?是否涉及高官通過Big Tech控制輿論的利益交換?
在這個訴訟中,包括扎克伯格在內的三大企業的CEO也同樣是被告。這種聯繫的程度和細節發展到了哪一步,都可以成為法庭的重要依據。
這是一個涉及憲法第一修正案,以及近乎一半的美國人的言論自由的問題。很好奇左派媒體如何報道,結果發現,截至發稿時間,《紐約時報》的頭版完全「遺忘」了今天的這個新聞。
而NPR(美國國家公共電台)的相關報道中,稱這是一場「原告缺乏證據、被告企業也否認的官司」。
有立場偏向難免,但建議NPR改名,不要頂著「國家」二字的名頭,叫「左派抱團電台」更加名副其實。也不要再從聯邦政府拿資助,改成找DNC(民主黨總部)要經費更合適。
其實包括推特CEO傑克(Jack)本人都表示過,公司封殺用戶賬戶「將破壞自由開放的互聯網這一崇高目的和理想」。
Big Tech的審核更像是一小部分掌握了公司話語權的人,基本也就是個幾十人的核心領導團隊,把自己的意願凌駕於所有人之上的越殂代皰。
200多年前,美國的建國先賢制定憲法的時候,關注的是政府權力的界限,但是並沒有預期到私人企業可以做到富可敵國,尤其是對輿論控制上近乎一手遮天的壟斷地位。
「把權力關進籠子」的憲法基礎,現在受到的新挑戰是,寡頭資本聯合起來,可以挾持權力,成為向政敵進攻的武器。這個話題變成,美國面對第四次產業革命、技術升級的時代節點,如何通過新的立法對抗不可一世的(跨境)壟斷資本?
恰如AFPI主席Brooke Rollins(布魯克·羅林斯)女士指出的,「這不僅僅是為了保守派,也是為了我們的媒體……為了民主黨甚至progressives(激進左派)人士,所有人的言論都應該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她還補充道,「你們還記得民主黨總統候選人Tulsi Gabbard(圖爾西·加巴德)在黨內總統初選時,同樣受到過審核的事情嗎?」對於華人或許不太記得這些,但是我們熟悉媒體和DNC對楊安澤是如何掐麥克風、PS矮他的身高,不給辯論時間等等操作的。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應該符合左中右所有人的利益。因此支持通過法律程序,定義話語權,管束壟斷企業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