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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買房小心!紐約夫妻花$200萬買噩夢 霸佔者住超30天 警方沒權驅趕

在美買房要小心啊!

紐約一對夫婦在皇后區斥200萬巨資買下一棟「夢中情屋」後,竟成為持續不斷的噩夢,一名男子一直霸佔著這棟住宅,並聲稱擁有居住權。

據報道,現年68歲的蘇珊娜(Susana)和約瑟夫·蘭達(Joseph Landa)於2023年10月在皇后區道格拉斯頓(Douglaston)這個舒適宜人的地方買了這套房子,本來想著和身患殘疾的兒子在這裡過上安逸的生活。

而且這套房子旁邊就是親戚的家,由於兒子亞歷克斯患有唐氏綜合症,夫妻倆認為如果自己出了什麼事,還能有人搭把手幫忙照顧。

然而,這對夫婦在簽了合同四個月後,還沒來得及搬進這座價值數百萬美元的房子,就遇到了一個巨大的煩心事——房子被人霸佔了,他住在裡面不肯走。

「看門人(霸佔者)」布雷特·弗洛雷斯(Brett Flores)說,他此前一直與前任房主住在一起,所以現在應該留下來。

而且他不僅拒絕搬出,而且還以每晚 50 美元的價格出租了房子里的其他房間。

「這已經成為一場噩夢,一場徹頭徹尾的噩夢,」約瑟夫·蘭達說。

法庭文件顯示,32歲的弗洛雷斯此前以每周3000美元的工資被前房主僱傭為看護人,直到這位前房主於2023年1月去世。

而霸佔者聲稱,他從已故的前房主那裡得到了一張「許可證」,可以住在這棟房子里。

蘇珊娜說:「我們簡直不敢相信。」

自從前主人去世後,弗洛雷斯一直住在這所房子里。

根據紐約的「擅自佔用者權利」規定,「任何人驅逐或試圖驅逐連續合法佔用住宅單元30天或更長時間的居住者都是非法的」。

新房主給了弗洛雷斯10天的離開通知,然後試圖在一名保險檢查員的陪同下進入房子,但弗洛雷斯也因此報了警。

儘管蘭達一家從未與弗洛雷斯簽訂過租客協議,但警方也無法驅逐這位擅自佔用者。

「如果你沒有租約,也不付房租,你有什麼權利(住在這)呢?」約瑟夫說。

弗洛雷斯還為其他人列出了該物業的出租房間。

弗洛雷斯在網上發布的一份清單顯示,他以每晚50美元的價格為房間打廣告,面向那些想在這對夫婦的家中住宿的男性、女性、夫婦、家庭或學生。

手執房契卻無法入住的蘭達夫婦還得為這處房產的所有賬單買單,包括數千美元的水電費。

蘇珊娜說:「這個人24小時開著窗戶」,取暖費超級高。真的太瘋狂了,我們從來沒想過(給了錢)卻什麼都得不到!簡直是0!」

自從這對夫婦買下這所房子以來,他們已經在民事法庭上舉行了五次聽證會,但這個過程一直被弗洛雷斯的滑稽行為所阻礙。

2024年1月9日,弗洛雷斯在沒有律師陪同的情況下出庭,阻止了任何法律訴訟。

最近,他申請破產,自動允許他留在家裡。

紐約市法律規定:「當一名住宅租戶提交破產申請時,自動暫緩令會阻止房東提起或繼續訴訟以獲得財產,也會阻止房東執行在破產案件開始前獲得的判決。」

這對夫婦把弗洛雷斯告上了房東-房客法庭,希望能把他趕出去,但法庭聽證會要到4月才會開庭。

本文由【大紐約生活網 GNYLife.com】整理編輯,原文轉自us168資訊網,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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