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欠租$12萬!美國華人房東絕食抗議!為此而戰,直至死亡!
今天就是2月的最後一天了,也意味著加州新冠緊急事務狀態即將結束。但因新冠疫情特殊執行的房客免驅逐令卻可能在明天開始繼續延期。
這對於等待了3年都沒有收上房租的房東來說,簡直是雪上加霜。
在灣區生活的華人房東吳先生(George Wu)就是一直沒有收到房租的倒霉房東,住在他位於聖利安出租屋裡的一名西裔女子,從2020年2月到至今的3年,欠下房租12萬多,還將房子違規轉租給他人。
在疫情前,吳先生就上訴,但由於阿拉米達縣的暫停驅逐令(eviction moratorium)的保護,法院至少18次推遲開庭。
他難以維持生計,處於破產邊緣。忍無可忍之下,26日起在阿縣辦公樓外絕食抗議,「至死方休」,希望廢除暫停驅逐令這一「惡法」。
在一封吳先生寫個當地信中,他說到:我和妻子都是一代移民,我們沒白天沒黑夜的工作,為了更好的生活也為了一個美國夢。但是現在這一切都被偷走了。
整整37個月,12萬美元的租金不但一分錢沒有收到,我們更是連現在房子里住的租客是誰都不知道。即便沒有房客付租金,我們還要付所有的維修費用,貸款,地稅,保險和雜費。
2020年1月,此時疫情還沒有在美國開始。
當月,好心的吳先生看到一名西裔女租客帶著孩子,來找租房,就決定將自己的三室的獨立屋出租一年給租客。租客1月13日搬進來,說手頭不富裕,能不能獻給18天的房租,就這樣,沒有押金的情況下,租客就賴了下來。
隨後疫情在全美爆發,為了緩解租客壓力,吳先生所在的阿拉米達縣暫緩驅逐令,也就是說房東和房客有糾紛,暫時不能處理,法院對吳先生的案子一再推遲開庭,隨著暫緩驅逐令一直生效,法院開庭延期竟然延遲了18次之久。
目前吳先生的案子再次延期到了 今年5月。
與此同時,加州的疫情緊急狀態將於3月1日徹底取消,但是阿拉米達縣依舊在討論是否取消暫緩驅逐令這項政策。
無奈也無助的吳先生,最終選擇絕食以示抗議。
2月26日上午10點30分,吳先生準時出現在了現場,除了他以為,現場還看到了其它華裔和非裔的支持者一起來聲援,希望縣議員能投票廢除該政策。
灣區屋主聯盟(BAHN)主席Jennifer Liu說,房東因為惡法而絕食抗議,可能在全國都是首例。
吳先生說,12萬美金對於大房東來說可能不算什麼,但是自己和妻子一直靠辛苦打工和有限的房租收⼊養家糊⼝。現在孩子要上大學,妻子身體不好,如果說房客夠慘的話,他過的比房客還要慘,最讓他難受的是,在這種「惡法『之下,自己求告無門。只能用絕食的方法提出訴求。
目前,吳先生只喝少量的水,晚上都睡在阿縣辦公樓外的帳篷。他的口號是,「絕食抗議,至死方休」。
為了防止個人出現意外,他還在絕食場所裝配了幾個攝像頭,灣區屋主聯盟的會員,也會輪流陪伴他。
不止吳先生,在全美範圍內,很多城市都有類似的疫情中房屋經濟困難補助。
但吳先生說:「這是不折不扣的惡法,完全無理由偏向一方,讓不計其數的小房東受害,不僅沒有在根本上解決住房問題,反而是劍走偏峰,激化住房經營者和房客的矛盾,製造了一大批不勞而獲,利用惡法謀取私利的壞人。」
他還表示:由於租客不配合確認,該租賃單位未拿到租賃援助。他呼籲,立即停止暫停驅逐令,停止鼓勵和保護不給租金的行為。提供公共資金,幫助有需要的人,而非從住房供應者口袋中拿錢。對小型住房提供者因暫停驅逐而造成的所有損失進行補償。
安居聯盟(BAHN)負責人Jennifer Liu說:「政府希望幫助弱勢群體的意願很好,但是他們在制定政策的時候應該考慮到多方面需求,不僅要幫助房客,也應考慮到房東,他們有些是靠著租金來養家糊口,如果沒有房租,生活來源就會被斷掉。」
「疫情以來,我沒有看到哪個縣將房地產稅給免掉,因為政府知道房地產稅是他們非常重要的收入來源。可是為什麼他們認為對於小房東來說,收不收到租金都無關緊要呢?這對小房東來說非常不公平,」她表示。
「政府希望多增加可負擔房屋,但如果房東收不到租金,政府又不去幫忙,那以後誰還敢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呢?如果大家都不敢出租,那房客去哪裡租房子呢?這樣房源越來越少,只會讓房租越來越高。」她分析道,「另外一方面,如果低收入的租客付不起房租,那以後房東會越來越小心篩選租客,他們不再敢租給需要幫助的弱勢租客,他們會挑選高大上、有高收入、信用非常好的租客,弱勢群體會發現,越來越難租到房子,這不是政府所需要的。」
她希望政府儘快結束這個禁止驅逐的條例,很多像吳先生這樣的小房東,都非常需要幫助,希望政府好好考慮這一點。
對於吳先生的遭遇,多數網友表示支持,很多人表示自己也有相同的經歷,也有人說很多人擔心股市風險,老人用一輩子的錢放在了一套投資房上。
有人說:禁止驅逐的話,應該由政府來承擔這個損失,為啥要業主來承擔?
還有人說:我也是房東,很多房客並不是交不起房租,就是想賴賬,自己買了新車卻交不起幾千的租金?政府要做善事,憑什麼讓他們埋單?
但也有人表示:Wu的情況可以拿到政府補助,但是他的房客不配合,所以他拿不到補助,政府不應該只聽房客一面之詞,不過我猜Wu是應該和房客之間沒有特別正式的文書證明租借關係。
也有人說:房東賣房唄。很多房東占著一堆低地稅房子(加州地稅規定)讓年輕人買不起房。
當然也有人說:灣區的房價,這樣的房子好幾百萬刀,感覺我都不配同情他們。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