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雅圖飛北京航班空中折返,華人媽媽被控拐賣兒童?
近日有網友表示自己帶著孩子和老人準備從洛杉磯機場前往墨西哥旅遊,但是在出境時被拒。
這位網友表示當時走的是VIVA Mexico、一個海關自稱負責人的工作人員就是不讓他們一家人出行,即便網友給出了往返機票,預訂的酒店和租車訂單,但是最終海關就是不讓走。
原來這位網友此行只有她自己帶孩子,老公因為工作並沒有同行,海關表示因為沒有「缺席一方」父母的離境同意書,因此不能允許這位媽媽帶孩子離開美國。
這位網友希望自己的血淚史,能夠提醒大家,如果一方帶孩子出境,經過公證的旅行同意書(Notarized Travel Consent)一定要帶。
在留言區中有人回復說:這位網友的案例主要是因為她與孩子的「姓last name」不一樣造成的。
如今暑假來臨,出境旅遊或者回中國探親的華人同胞越來越多,雖然多數人自己帶未成年人出境不會遇到這樣的麻煩,但是小編還是要提醒大家,這張紙不要省。
洛杉磯華人律師就介紹一個相同的案例。
一位華人媽媽帶孩子前往中國,但事先沒有得到孩子爸爸的同意,母子兩人搭乘西雅圖飛往北京的航班。當時飛機已經起飛四個小時,父親發現後報案,當局立即通知乘務人員,要求航班返回西雅圖。這起案件最後以涉嫌綁架兒童罪定性,華人媽媽被取消孩子的監護權,並被判處監禁三年。
此前網上已有很多類似案例:
律師表示,類似案例非常多見,通常都是夫妻處於離婚打官司階段,雙方正在爭奪孩子撫養權,其中一方準備帶孩子回中國生活。很多當事人認為,只要帶孩子登上飛機就萬事大吉,航班不會為一人返航,但事實並非如此;即便僥倖成功帶孩子離開,下次回到美國境內,當事人一到機場就會被捕,並以綁架兒童的重罪被檢控。
處理過多起類似案件的劉律師表示,美國對此類事件非常重視,保護兒童安全是當局的重要宗旨。法官明確規定,夫妻雙方若處於離婚打官司階段,孩子絕對不能離境。律師強調,除了不能帶孩子離開美國外,夫妻一方甚至不能帶孩子離開加州,否則將有嚴重的法律後果。「即使監護權已經判給媽媽,媽媽也不能擅自帶孩子離開,因為爸爸有探視權。」
這是因為除非離婚協議上明確表明可以帶孩子離開,或者夫妻雙方同意、法官再簽字同意,才可以帶孩子離境。
此外,還有一種情況,夫妻雙方尚未申請進入離婚程序,但其中一方有家暴史,法官已對其實施限制令;在這樣的情況下,被限制一方也不能帶著孩子離開美國,否則同樣涉嫌綁架罪。不過當局介入此類案件的前提是,只要夫妻一方報案,警方就會馬上採取措施,如果沒有報案,也就無人問津。
這對夫妻的案例比較特殊,但是對於許多正常夫妻來說,就像今天要旅遊墨西哥的網友,夫妻雙方處於正常的婚姻狀態,其中一方帶孩子離開美國,也需要旅行同意書,網上有很多同意書的模板,大家提前做好公證。
(網路參考樣本1)
(網路參考樣本2)
很多人表示自己以前這麼出境從來沒被查過,美國海關確實不一定會檢查這份文件,但如果提出檢查要求,而隨行人不能出示經公證的旅行同意書以及出生證明等相應文件,可能會取消行程甚至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