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個人!尋找更多華人受害者!
加州橙郡一名華人女子因涉嫌通過房屋租賃騙局詐取了超過20萬元被捕,警方提醒民眾小心此類騙局。
爾灣警察局稱,嫌疑人是29歲的李素榮(Surong Li,音譯)。
Irvine Police Department
李素榮告訴受害者,自己是一名物業經理,可以協助客戶簽訂房屋租賃協議。
據介紹,在幾個案件中,李所代理的出租物業是欺詐性的,或者實際上根本沒有在對外出租。
在其他案件中,李從受害者那裡收取了租金,但從未將這筆錢轉移給業主。
警方介紹道,通過這些方法,李素榮成功詐取了超過20萬元。她因多項指控被捕,包括盜竊罪、持有假身份證件罪和詐欺罪。
據悉,李的受害者主要是華人同胞,調查人員認為,可能還有更多受害者尚未站出來,希望公眾看到照片後能與爾灣警方聯繫。任何知情者或受害者請致電爾灣警方:949-724-7011 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svoigt@cityofirvine.org。
3000美元就這麼騙走了
此前也曾報道過,一位在中國準備到哈佛做訪問學者的女士租房被騙經歷。
華人女士Bella(化名)說,她來波士頓的一周前才開始看房,因而想趕快找到房子。她在網上查了很多資訊,看中一棟房子,感覺照片看上去挺舒服,價格也不錯,於是按照廣告信息聯繫了「中介」。
當時,Bella對波士頓的情況一無所知,只知道那棟房子位於後灣地區(Back Bay)。「中介」要求她支付2個月的房租,總共3000美元。Bella沒有多想就把錢匯到了對方賬戶,並收到了蓋有印章的合同。「看上去一切都很正式。」她說。
過了幾天,「中介」又聯繫Bella說,如果一次性付清半年房租,可以打15%折扣。
Bella回復說,國際匯款需要支付15%的手續費,這就等於沒有折扣,所以最好入住後再繳清半年房租。
「中介」則說,如果那時再支付,就無法享受折扣。他願意代付15%手續費,並且額外打15%折扣。
Bella這時開始懷疑,為何對方寧願代付手續費,也要讓她提前付款?於是她決定找波士頓的朋友幫忙看房。這名朋友與「中介」約定了看房時間,可到了約定時間卻聯繫不到對方。這名朋友來到租房廣告上的地址,卻發現這是一間傢俱店,根本沒有出租屋。
這時Bella才驚覺被騙。這名朋友還幫她看了合同,並指出,雖然合同條款很正式,但後面的印章只是一個紅色花邊圖像,沒有任何字樣,看起來像假章。
Bella說,她與騙子通過電子郵件聯繫,起初對方總是在美國時間的白天回復;可在她驚覺上當並質問對方之後,對方的回復時間就變成中國時間了。
Bella說,這個騙子非常大膽。在她知道真相之後,騙子還堅持說,如果趕快把租金付清,「中介」可以幫忙保留房子。但當Bella詢問是否可以退錢時,騙子就不回復了。
騙子的幾種手法
爾灣警方提醒租客在租房時不可放低警惕。即便從比較靠譜的租房中介或租房網站上找房,也應該時刻觀察情況,防止受騙。一些較為常見的租房陷阱有:
看房之前先付款:確定租房之前,租戶沒有任何理由需要提前付款。若租客在未看房子之前就被要求先要交一筆錢,這時候就需要提高警惕。不要單憑几張租房的照片就下決定,應在進行實地看房之後再決定。
房子所需的押金過高:許多租戶為了快速找到房子,看到條件不錯的房子就想儘快定下來,願意提前付定金。但房東若是要收取高於法律規定的定金時,這極有可能是房東想拿到錢就消失的信號。
見不到房東本人:一部分房東謊稱自己出國了、病了或因為其他原因不能與租客當面交易簽署合同,但希望儘快收到保證金。這種情況下是租房騙局的可能性較高。真實情況下,無論房東在哪,合法的房東都會安排一個人和租客見面並看房。
推薦價格過低的房源:一些房產中介通常會給租戶推薦低價的租房信息,比如處於抵押品贖回權過程中、但尚未拍賣的房產或先租後買的房產。租戶為了得到這些便宜房源的信息,往往容易掉進中介公司的陷阱里。這些中介服務公司會向租戶索取註冊費,或每月高達200美元的服務費。但因為這些列表裡的房源通常都是假的或是過期的,當租戶發現這些信息不可靠時,之前所交的費用也石沉大海。
無需簽署租賃合同:美國的租房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合約(Fixed-term Lease)和月租協議(Month-to-month Rental Agreement)。若房東不問起租客對租約形式的選擇,而直接進入付款程序,則該房東極有可能本身不具備和租客簽合約的權利。
如何避免碰上像李素榮這樣的騙子呢?
鍾家鈺律師表示,租屋一定要找正規有經驗租賃房屋的經紀人,而且承租客要親自去看屋,因為騙子沒有租房鑰匙的。一般情況下,只要提出去現場查看租賃住宅,這些騙子往往就會借故避開。
同時,租房合同也可看出欺騙端倪。比如日前一名中國留學生也是因為租金便宜,希望與對方敲定租房合約。對方除了要這名留學生提前交付六個月租金外,並電郵了租房合同。由於留學生對合同內容心存疑惑,找專業人士推敲內容。最終騙子在租約內容里露出破綻,騙局敗露。
所以小編再次提醒大家,決定租房前,一定要約定時間看房,並詢問對方是否房東、租金多少及房東的身份證(ID),待核實後才能決定是否租房及支付訂金或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