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華人跨國走私達1.6億 將面臨20年監禁 $50萬罰款!
話說,越是暴利的行業風險就越高。不但分分鐘觸犯法律,輕則罰款,重則吃牢飯。
聯邦司法部日前指控新澤西州一間烤鰻公司的八名美國和中國的華裔僱員,跨國走私販運大量瀕危鰻魚,涉嫌犯有走私罪和多項販運瀕危物種罪。
被告中包括四名紐約市華裔居民,另外三人分別在中國福建省和香港;如果罪成,每名被告將面臨最高20年的監禁和25萬元罰款,公司將被處以50萬元罰款。
司法部環境與自然資源司環境犯罪處日前公布,指新澤西州太平洋烤鰻公司(American Eel Depot Corporation of Totowa)及其八名僱員,包括紐約市皇后區奧克蘭花園47歲的黃毅銳(Yi Rui Huang,姓名皆音譯)、45歲的劉芬(Fen Liu)、皇后區法拉盛49歲的石超金(Chao Jin Shi),皇后區Woodhaven45歲的周國團(Guo Tuan Zhou);中國福建33歲的陳亮(Liang Chen)、中國福州42歲的魏雲東(Yundong Wei)、福州長樂46歲的黃夏娟(Xiajuan Huang)和香港元朗75歲的李宏(Hong Lee)犯有走私罪,違反雷斯法(Lacey Act)和陰謀違反瀕危物種法。
太平洋烤鰻公司是美國最大的鰻魚肉進口商和批發商,而偷獵和走私鰻魚是世界上最大的野生動物販運問題之一。
司法部表示,儘管美國和歐洲都打擊偷獵和走私鰻魚,但被告卻密謀將大量活的歐洲小鰻魚從歐洲偷運到中國的鰻魚養殖場;在將小鰻魚飼養長大後,中國的養殖場又屠宰和加工這些鰻魚,然後將其運往美國,作為壽司產品出售。
司法部在起訴書中稱,在四年的時間裡,被告為美國進口了大約138個集裝箱的烤鰻魚肉,市場價值超過1.6億元。海關查獲的六個貨櫃(集裝箱),被查實全部或大部分裝的是歐洲鰻魚,但卻被標為美國鰻魚,以逃避執法部門的檢查。
在美國,鰻魚捕撈受到高度管制,但是在一些地區是合法的,但允許捕撈的數量有限。司法部指出,正如起訴書所指控的那樣,被告知道鰻魚的真實品種知道是非法的,卻故意向美國當局撒謊,以掩蓋起非法行為。
華人走私屢見不鮮。
華人走私3000萬美元香煙或被判10年
2019年,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宣布起訴6名紐約華人,他們被控走私價值超過3000萬美元的香煙。若罪成,被告者最高面臨10年有期徒刑。
六名被告分別是:42歲的郭邵軍(SHAO JUN GUO,名字音譯,下同);馮建江(JIAN JIANG FENG);41歲的陳月娟(YUE JUAN CHEN);66歲的高祝榮( ZHURONG GAO);43歲的林水英(SHUI YING LIN);44歲的鄭和基(WO KIT CHENG)。他們於2019年1月23日被捕,於同年1月31日在聯邦法庭過堂。
美國聯邦檢察官伯爾曼指出,這些被告被指控走私大量香煙,欺詐了市、州和聯邦政府數以百萬計的稅款。
這些損失的稅款本來可以用來資助癌症研究和其他與吸煙相關的疾病,以及用於戒煙和禁煙計劃。
這些被告試圖謀取暴利、欺詐稅務機關、阻礙資金投入健康計劃的陰謀,如今煙消霧散。
美國國土安全部官員指出,過去6年里,這些被告走私未納稅香煙進入美國,給美國經濟造成3000萬美元漏稅的損失。
不管是毒品、假名牌或未納稅香煙,走私物品進入美國都是犯罪行為,國土安全部會認真打擊這些行為,以保護邊境安全。
根據起訴書,2013年6月至2019年1月間,這些被告串謀走私和運輸3000萬美元未納稅香煙進入美國,偷漏稅款至少3000萬美元。
他們分別被指控一項串謀走私香煙和一項走私香煙,若罪名成立,每項罪最高可判5年監禁。
有人說過,金錢是萬惡之源,不少人為了它不擇手段,甚至飛蛾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