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警長宣稱:不會遵守「庇護」法!甚至認為應逮捕州長
華盛頓州斯波坎縣(Spokane County)警長奧茲·內澤維奇(Ozzie Knezovich)已經正式宣布,波坎縣的警察不會遵守華州州長英斯利(Jay Inslee)上個月剛剛簽署的新的州法——禁止地方執法官員與聯邦合作執行移民法。他甚至宣稱,應該以妨礙司法的罪名逮捕州長。
斯波坎縣警長Ozzie Knezovich(美聯社新聞截圖)
據美聯社的報道,警長內澤維奇是在上周五宣布該縣警察拒絕執行新州法的決定。
本周一(6月3日)內澤維奇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州長不久前簽署的新的州法禁止他和所轄警官與移民和海關執法局等聯邦機構合作執行移民法,這無異於放縱非法移民的犯罪行為。這項法律使得華盛頓州成為了一個非法移民的「庇護州」。
內澤維奇在周一的採訪中甚至還說,州長應該因簽署這樣的法律被逮捕,因為他已經涉嫌妨礙司法。
警長內澤維奇(右)公開說:州長英斯利(左)應該為簽署這樣的法律被逮捕(福克斯新聞截圖)
州長英斯利簽署的這項新法律要求,華盛頓州的執法人員,除非在進行刑事調查,否則不得詢問或要求居民出示有關移民身份或公民身份的證明。
州長發言人對此的解釋是:「州立法機關認為,民事責任的聯邦移民法不是華盛頓州及各地方執法機構的主要任務,除非對方有刑事犯罪,否則執法人員不應詢問對方移民身份問題。「」讓聯邦探員專註於聯邦層面的執法,華州警方則關注地方執法。」
警長奧茲·內澤維奇對此說法不以為然,他本周一在接受採訪時說,如果警察在交通檢查中遇到沒有駕照的人,若不要求他們出示其它身份證明就完全無法執法。因為,駕駛員完全可以隨口編造一個假姓名地址來逃避。
他還認為,新的州法割裂了地方與聯邦執法機構的合作。
本身是共和黨註冊選民的內澤維奇還認為,州長簽署的新法案沒有考慮華州居民的安全,而是出於政治目的針對總統特朗普加強邊境管控政策的攻擊。
除了斯波坎縣之外,華盛頓州其它一些地方的警長也態度比較緩和的相繼表示拒絕執行新的州法。
華盛頓州南部三城地區(Tri-Cities area)警長說,我們還跟過去一樣。
與三城地區一河道之隔的本頓縣(Benton County)警長傑里·海切爾(Jerry Hatcher)則表示自己完全不擔心與聯邦合作會有什麼麻煩。他說:「我們曾逮捕過非法移民罪犯並通知了ICE探員,以後,我們還會這樣做。」
本頓縣警長Jerry Hatcher (推特截圖)
富蘭克林縣(Franklin County)警長吉姆·雷蒙特(Jim Raymond)則稱這項新州法是黨派爭鬥的政治策略,他表示富蘭克林縣不會因此發生任何變化。
富蘭克林縣警長Jim Raymond (推特截圖)
「我們繼續合作,繼續與聯邦執法部門合作」警長雷蒙特進一步解釋說,「作為一名公民和本縣治安長官,只要符合公共安全的最佳利益,我會打電話給任何我想要通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