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偷東西也算合法收入要報稅!國稅局更新報稅指南
眼下馬上就到一年一度的報稅季了,國稅局發布了今年報稅的最新指南,在這最新的指南中,最「引人注目」的不是稅收抵免等內容,而是規定「偷的東西也需要按照市場價值來報稅」。
這意味著偷竊合法化了嗎?
這部分內容出現在有關報稅收入的「其他收入」範圍,其中有三個內容上了熱搜,第一是「賄賂」。裡面規定如果收到了賄賂,應該將其計入您在2021年的收入。
第二是「非法收入」,例如毒品交易的收入,也要列入1040表格的附表1中。
第三是「偷竊收入」,如果你偷竊財產,必須在當年將偷竊的物品的市場價值申報為收入,除非在當年將偷竊的財物還給原主人。
網友把犯罪分子列為我的家屬?
一石激起千層浪,許多網友在網上留言道,有贊成的也有反諷的,贊成的表示真是給犯罪分子設的套,如果他們沒報稅將來判刑的時候可以增加一個逃稅的罪名。
網友「Joel Heyman」:我可以把偷我東西的人算作家屬嗎?
另一位網友回復道:這隻會更公平。
網友「Rafa the Younger」:老實說,我認為聯邦只是想要他們的稅收,如果你不欺詐他們,他們並不真正關心你的罪行。
另一位網友回復道:不會。犯罪分子因逃稅會被判更重的刑罰。
網友「BC Ari」說:這樣做的目的是能夠將「逃稅」附加到那些非法活動的指控上……
網友「MyStockFreshStart」說:當我在讀大學時,我的稅務教授告訴我們,他的客戶涉足(大筆資金)從事非法活動,他確保他們都納稅了,因為如果被抓到,最長的刑期就是逃稅。
網友「Joseph Blue Pulaski」說:你以為卡彭是怎麼被抓的?沒有人比看到國稅局探員走進他們的辦公室更高興了。(卡彭美國歷史上臭名昭著的黑幫,FBI抓不到他的把柄,最後國稅局以逃稅為由把他抓了,判了11年。)
事實上,非法收入要不要報稅在100年前就曾經出現過爭議,1927年,南卡羅萊納州一名走私犯就要求不能以申報非法收入來證明自己有罪的理由,對聯邦指控的定罪提出質疑,但是當時法官拒絕了他的訴求。
也就是說,讓犯罪分子提交非法收入有兩點震懾作用。如果他申報了非法收入,可以作為他定罪的依據;如果沒有申報非法收入,可以再起訴一條「逃稅」的罪名。
另外,最新的指南還提醒了,最遲提交稅表的日期是4月18日,而不是往年的4月15日。具體報稅方面,可諮詢自己的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