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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紐約生活身邊事——美國警局裡的「老外」同事5

編者按

作者魏丁小路,目前生活在新澤西州,工作在某個郡警察局所屬的監獄中的會計部門,屬於民用人員,不穿警服。在美國的最基層已經工作14年,種族大熔爐中的美國同事各有特色,因此忍不住提筆將生活工作的點滴分享給讀者。

我第一次見到DATTIE的外孫是在他18歲時,他長的非常高大帥氣,簡直不敢相信他會是DATTI女兒的兒子。

當時的他已高中畢業,於是便在我們的社區學院修了一個學期的課,後來輟學在家待得不耐煩,又干過諸如房屋中介等等工作,最後想跟著姥爺學手藝,將來也當個大樓管理處的維修工之類的以此成家立業,但由於仍然沿襲美國中學生節假日的作息時間日夜顛倒,每天下午3點鐘以後才起床,最終他的姥爺只有隨他去了。

他常常吃超速開車,亂停車的罰單,又不按時交罰款,最可恨的是不告訴家人,每每等到罰款通知單寄到車主當然也就是他的姥爺手中時已過了不知幾個月,罰單早已翻倍甚至幾倍,因此DATTI多次警告他不得犯傻,總是犯同樣的錯誤,但他卻是不以為然,依舊我行我素,最終DATTIE忍無可忍將開了10年的小型麵包車捐贈給某個慈善機構——於是我問她:「沒有車,你的外孫豈不是無法工作?」答:「那是他的問題,與我無關」。

(圖片來自網路,與本文無關)

其實這是美國青年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包括我的兒子也沒少干此類蠢事,既然車不在他們的名下,自然罰款不用他們交錢,當然他們也不會在乎的。

後來DATTIE告訴我,她的女兒當年也一樣,從不遵守停車規定,只要有空位便毫不在乎是否殘障人士或定位之類的,反正罰款花老子的錢,她不介意,最終DATTIE將車賣掉,有事請「打的」,如此一來還便宜些。

DATTIE的丈夫因病去世後,按照規定,大樓管理處給她一定的寬限時間請她搬離給下一任管理員讓位,到同樣的小區只是不再白住。

因為她的年齡已超過70歲,收入大概也有限,因此也享受各種福利,也不會交很多房租。又因為一個人太孤單,於是她想請外孫陪伴同時亦可減輕女兒的負擔,結果她的兒子又不幹……哎,真是各家有本難念的經啊。

本來她總是對著我們高調宣稱她「喜歡工作」,結果老頭一走,將老頭和她的社安保險及其它的豬牛雜費相加超過工作所得,於是她便申請退休了。

然而不幸的是她那相隨了70年的老肺,經過一甲子老煙槍的熏陶不堪重負,後來又做了多少面積的肺部切除,在家中休養期間我曾兩次致電慰問,但都很簡短,因為聽她呼吸挺困難的。

凡夫俗子的DATTIE有著常人所擁有的各種優缺點,借用同事的貴言評價她:「太多牛皮,但又很有生活經驗」。同事一場也是緣分,因此真心地希望她能儘快康復,輕鬆快樂地生活。

與此同時, 我們辦公室的秘書本也是位擁有40年以上的老煙槍,有鑒於此,如今每天只好夾著個電子替代品過癮呢。

本文由【大紐約生活網 GNYLife.com】整理編輯,原文轉自魏丁小路,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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