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签改规大洗牌,川普政府动真格,赴美生子将要彻底凉凉
从禁止H1B到强制留学生离境美国,美国又开始搞事情了。
近日,美国2名参议员提出一项《禁止生育旅游》法案,目的是打击赴美生子旅游及移民欺诈。
不过,法案还未确定,需两院投票通过才能执行。
这项法案是由田纳西州共和党参议员Marsha Blackburn和佐治亚州共和党参议员Kelly Loeffler共同提出。
Marsha Blackburn表示:“在过去的二十年里,生育旅游已经成为一个相当大的产业。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利用这个美国移民法的漏洞,我们国家的公民身份不应该出售给那些花钱来这里生孩子的人。”
其实早在今年的1月份,来自国务院的官员就表示:“这一改变旨在解决‘生育旅游’所带来的国家安全和执法风险问题,包括‘生育旅游’业引发的犯罪活动。”
另一位高级行政官员表示,该规定也是政府为加强签证审查程序所做出的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
而这次法案的提出,可以说是1月24日的加强版。
B1/B2签证将改规大洗牌
今年1月,川普政府在联邦公告网上公布了关于对B-1/B-2短期商务/旅行签规定的调整。
调整是为了规范B-1或B-2签证使用目的,限制外国人持B-1或B-2签证赴美产子。
一旦怀疑或发现签证申请人前往美国的目的为生子,美国驻外使领馆签证官有权以此拒绝其签证申请。
另外对于申请B-1或B-2签证以用作赴美寻求医疗救助的申请人,必须向签证官证明自己将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若不能成功证明签证官将拒绝发放签证。
粗略来看,并不认为对于B1/B2有什么太大限制,但是法律人士指出,如果细扣官方字眼就会发现。
这次改变主要是美国官方对于B类签证在“赴美生子”上的态度。
以前虽然持B1/B2签证者赴美生子会被拒签,但是从官方角度来说,如果签证是诚实,且有足够资金证明,还是可以获得美国签证的。
但是此次改革后,再使用B签证赴美生子是被严令禁止的了!
这也是新规中特别强调的一点:B-1或B-2签证的使用目的中不包含以赴美生子以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B签证不能来美生孩子了?
出生公民权,又叫“落地公民权”,于1868年被写入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
其具体表述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
鲜为人知的是,出生公民权从被写入宪法修正案,到真正成为美国社会的共识,还要归功于一名早期的华裔移民。
1873年,在美出生的华裔男子黄金德到中国探亲之后重返美国,却被拒绝入境,原因是当时美国出台了《排华法案》。
《排华法案》规定,中国移民无法归化成为美国公民。
不过,黄金德认为该法案并不能限制在美出生的,华裔移民二代的公民权。
于是,他将美国政府告上了法庭,并将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1898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根据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判决给予黄金德出生公民权,此后,该判决一直被当成权威判例引用。
也正是从这时开始,美国的出生公民权即意味着,任何在美国出生的婴儿,都将自动获得美国公民的身份,无论他们父母的国籍为何。
后来,越来越多的移民通过这个方法,成功拿到了美国护照,实现了“美国梦”。
而大量移民的涌入,也迅速弥补了美国发展对劳动力的渴求,促进了美国的繁荣。
B1/B2签证将改规大洗牌
根据移民研究中心(Center for Immigration Studies)最新的调查发现,每年外国游客、持工作签证的外劳,以及外国学生在美国产子约7万2000人。
其中3万9000名婴儿由外籍劳工及外国学生所生,另外3万3000名婴儿来自外国游客。
一直以来,川普政府对于外国游客赴美“生育旅游”(birth tourism)的现象持强烈反对态度。
川普总统曾高调表示:“美国是全世界唯一的国家,一个人来这里生了孩子,孩子就是美国公民了,拥有各种公民福利。这是荒唐可笑的,这种事情必须终止。”
不过,国家安全委员会前发言人迈克尔-安东(Michael Anton)曾表示,出生公民权是基于对该修正案的误读,有关次修正案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定也只针对的是合法居民子女。
这项有意实施的新规实施困难不大。
因为美国海关有很大的裁量权,只要美国政府决定统一拒绝给孕妇颁发签证和入境,就有很大的可能让孕妇无法进入美国生子。
其实我们都知道,很多赴美生子的中国妈妈们都是持有B签证入美的,从今天开始,这条路可能真的难走了。